
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反映,“线上消费”已成为我国消费的一大亮点,“团购”作为一种促销手段,只需点开小程序就能下单。团购范围从生活用品扩展到教育机构课程、摄影套餐预订等,产品组合和价格优势吸引了不少消费者,也为其后续经营拓展了客源。但团购市场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亟须加强监管。宣传与实际不符。以摄影为例,团购平台展示的店面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,消费者到店后才发现,店铺环境卫生以及样衣品质都与其宣传大相径庭,甚至还存在消防安全等隐患。使用限制较多。一些团购课程多注有“特价课程不退费、有效期三个月”“一经购买,概不退款”的提示。但其营销人员往往宣称有效期是可以延长的,导致后期出现争议。退款维权困难。团购普遍采用先付款后消费的方式,消费者并不了解所购产品及其服务质量,在实际消费时无法接受商家所谓的服务时,如影楼服装肮脏不堪或课时安排不尽合理,在根本未消费的情况下提出退款,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。由于团购平台与商家职责划分不明,即使拨打12315,也以订金是平台收取为由,只退还除订金以外的余款,消费者只能白白承受部分损失。建议完善相关政策法规。2021年出台的《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》,对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的规范管理规定了具体的措施办法,但并没有提出处罚办法,使得监管部门只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进行监管,像团购参与各方权利义务不明等问题,均存在监管“盲区”。加强审核、监管和处罚力度。积极推进网络商品交易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,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,开展对线上团购的日常经营监测,并对可能存在风险进行提示预警。对团购收费借鉴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办法,将线上团购缴费资金纳入第三方支付进行管理,防止“圈钱”“蒸发”等事件发生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网络团购和商家的虚假宣传、违法欺诈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曝光,通过发布警示信息等形式公开典型案例,提升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,规范线上团购行为。